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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接触性皮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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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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帖子主题: 接触性皮炎   接触性皮炎 Icon_minitime周二 二月 19, 2008 12:55 pm

接触性皮炎是由于皮肤或粘膜接触刺激物或致敏物后,在接触部位所发生的急性或慢性皮炎。

能引起接触性皮炎的物质很多,有原发性刺激物和致敏物。前者具有刺激作用,如强酸、强碱,任何人接触后,在接触部位都会发生皮炎,没有例外。后者多属能引起变态反应的物质,如生漆、染料、橡皮、塑料、农药、汞及铬的化合物、某些外用药等。少数具有过敏性体质的人,在接触部位发生反应,引起皮炎。皮炎须经一定潜伏期才发生,首次接触的潜伏期为5-21天,平均7-8天;再次接触常在12-48小时内发病。

(1)临床表现

一般起病较急,在接触的部位发生境界清楚的红斑、丘疹、丘疱疹,严重时红肿明显并出现水疱、大疱、糜烂以及坏死。皮损早期一般与接触物的部位一致,呈限局性。但由于搔抓可将接触物带到身体其它部位,而在远隔部位发生相似的皮疹。在面部、阴囊等组织疏松部位发病时,患病常明显肿胀。皮损常感灼痒甚至灼痛,病程有局限性,病因去除后,数日至2周内可痊愈。

(2)治疗

避免再次接触致敏物质。对可疑致敏物可作斑贴试验以确诊。

内用疗法:轻者可口服抗组胺类药物,或静注10%萄萄糖钙溶液。皮损广泛或较重者,可酌情短期应用皮质激素。

外用疗法:以消炎、止痒和防止感染为主,如以红斑、丘疹为主,无渗液,可用炉甘石洗剂或粉剂,渗液多时,可用3%硼酸水湿敷。无渗出时或慢性期可选用霜剂或软膏。有感染时应在外用药物中加入抗生素如新霉素、短杆菌肽等治疗。

(3)预防尽量避免接触已知的有刺激性的物质。慎用易致敏的外用药及浓度高的化学物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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